標題 | 千萬不要讓房客以押金付最後一個月的租金 |
發生日期 | 2014-04-08 |
出租所在縣市 | 台南市安平區 |
房客是之前屋主簽下的房客,在過戶後我想說反正也是一樣要租人,現在有房客也算是剛好。
新簽訂的合約中,押金只有一個月,所以到今年4月8日租賃合約結束。
雖然之前電費跟房租都有遲交的情況,房客是會跟我說什麼他爸過世,家裡剛好要用錢什麼的,當時我是跟他說如果經濟上有困難,你應該選擇回家住,我也不會為難你,如果你想提早解約,我還是可以把押金退給你的,但是房客卻說他還是要住滿一年再搬。
剛開始租金最久還讓他欠兩個多月,我都想說沒關係,因為他也一再答應我說會給我…
房客在3月初因為磁卡壞掉來跟我拿新的,他當時跟我說能不能用押金抵最後一個月的租金,但是我就跟他說他之前的租金在我查詢過後,即使抵掉押金還是不夠,因為可以直接對匯款記錄,我就請他回去查詢一下他的匯款記錄,房客也答應我,說他會回去查,如果不夠的話會補給我。
過後不久,電力公司有打電話給我,說電費已遲付,我立馬傳簡訊給房客跟他說,房客也回傳簡訊跟我說他會去繳費。
4月初想不到惡夢開始…
在租約到期前一天(4 / 7) 電力公司打電話來說師傅已經去拆電表了,我想說怎麼會這樣,立即打電話給房客,想不到房客已經限制通話了,我傳簡訊給他,對方的手機回覆是都有收到,但他就是不回,大概傳了十來通簡訊左右。
隔天 (4 / 8) 由於租約到期,我傳簡訊通知房客說我要過去解除合約及清點,結果到現場後,房客早已人去樓空,留下的只有一大堆狗屎及垃圾,家俱也是被破壞到不行,整間惡臭而不行,又被斷電,之前3月初給房客的磁卡他拿走了,只留下了一張壞掉的磁卡。
當下我立即傳簡訊給他並告知我已準備報警備案,但是房客完全沒有回應…
幾天下來我也傳了幾十通簡訊,一直良心勸導他出來處理,但是他有收到就是不回。
目前已決定告到底,告他「毀損」,「侵佔」及「詐欺」。